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聚焦 > 焦点 >> 正文

亚航客机“非法”不影响理赔 理赔工作正在进行



2015-01-07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据外媒7日报道,印度尼西亚金服务融管理局表示,印尼亚航失事客机被指为“非法航班”,这并不影响遇难乘客的保险理赔。亚航承保公司已着手处理保险索赔,并希望在本月之内确认此次空难保险赔偿的受益人。

  印尼交通部上周披露,按印尼亚航与印尼民航局之间的协定,这家廉航仅获准每周一、周二、周四和周六提供从泗水飞往新加坡的航班;换言之,在12月28日星期天失事的QZ8501航班其实是“非法航班”,有乘客家属因此担心这会影响后续的责任追究和保险理赔。

  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非银行金融机构部门主管费道斯6日对媒体说,尽管有关航线准证出现不合规矩之处,乘客家属还是可以“索赔”。他说:“亚航客机不是因为在星期天飞行而坠毁。无论事发原因是什么,航空公司都必须为乘客负责;理赔金已准备好了。”

  费道斯说,每名遇难乘客的家属将获得印尼亚航承保公司PT Asuransi Jasa Indonesia与Asuransi Sinar Mas赔偿最高达12.5亿印尼盾(约61364元人民币)。亚航主要再保险商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 SE)拒绝透露它所须承担的保险赔偿额,也不愿透露其他承保机构的保险有多大。

  费道斯表示,一些乘客可能也通过印尼亚航向保险公司PT Asuransi Dayin Mitra 购买了额外保险。该公司技术副总监伊丽莎白说,这份额外保险的赔偿金可达7.5亿印尼盾。

  航空业律师说,承保公司将承担印尼亚航所须支付的几乎所有赔偿金。印尼不是《蒙特利尔公约》的签约国,该公约规定空难遇难乘客可获赔偿金额约为每人17万美元。

  印尼航空公司奉行的是较旧的《华沙公约》,该公约将赔偿金额限制在1万美元左右。不过印尼亚当航空一架客机在2007年发生空难后,这家现已清盘的航空公司当时向每一名遇难乘客的家属赔偿了5.5万美元。律师因此认为,此次印尼亚航乘客家属所获的赔偿预计将比《华沙公约》所规定的多。

  新加坡的一名律师说:“现在还言之过早,不过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些证据显示航空公司应该负起更多责任,那可以稳妥地说,赔偿金或许会比限额来得.这起空难吸引了全球注意,目光锁定在印尼政府与航空公司,两者都希望被视为处事正确妥当。”

责编:xwxw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