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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催促”通用航空立法



2015-03-05   作者:  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对于“钱景”巨大却长期被缚住手脚的通用航空产业来说,由于政策法规不完善,行业发展常常陷入无章可循的尴尬境地。对此,昨日全国人大代表、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余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包括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等多部门已经加快研究通用航空立法一事,且推进速度较快。

  按照国外的经验,通用航空产业投入产出比为1比10,就业带动比为1比12,对相关产业有很强的拉动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航工业南方董事长、党委书记彭建武介绍,从国家立法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第十章共六条的形式规范通用航空活动,但内容过于笼统,无法为通用航空法规制定提供科学指引。而《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两部行政法对于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停留在原则层面,保障措施不明确、实施细则有待完善,且无明确指导性意见指引地方性通航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而在民航规章层面,我国现行的11大类共117部适航规章体系中,对通用航空相关规章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技术运行标准及各种证照的颁发、使用,有些是参照公共航空运输,有些是以通知形式规定或没有统一规定,在运行管理的严密性和运行标准上与国际民航组织的要求仍存在差距。

  彭建武还进一步举例称,在很多地方,飞行爱好者常常在几百米的高度飞行,而这种飞行是没有经过批准的,也就是行业中常说的“黑飞”,这种情况显然会带来很多飞行安全问题。归根结底,这些问题的出现与通用航空法规不健全息息相关。“我国应加快构建与通用航空发展相适应、机构明确、定位清晰、职责明确、通用航空装备制造与运营服务协同发展的通用航空法律法规体系。”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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