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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业试水飞行员“转会”新模式



2015-07-01   作者:肖玮  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飞行员跳槽已经成为中国民航业内绝对的“敏感问题”。一直以来,由于国内航空公司飞速发展,但飞行员却持续短缺,导致很多提出跳槽申请的飞行员都要经历仲裁、诉讼等过程,需要等待半年甚至若干年。为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民航业一直在寻找一种新的飞行员流动模式,昨日,我国14家航空公司签订了34名飞行员的有序流动协议,就被业内认为是具有示范意义的一次尝试。

  去年11月,在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和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的牵头下,国航、东航、南航、海航等40多家国内航空公司以及4名飞行员代表签订了一份名为《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文件。《公约》明确,各公司飞行员流出幅度原则上不超过1%。飞行员的“转会费”应由上、下家协商确定,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诉讼。而此次,也是《公约》签署后的第一次飞行员集中签约“转会”。

  随着业务的飞速扩张,航空公司对飞行员的争夺也趋于白热化。据预测,每年民航飞行员缺口近2000人。不久前,河北航空也曾自曝,网上关于“河北航空八成波音机长罢飞”的爆料,很可能就是该公司旗下一名未如愿跳槽的飞行员所为。

  那么通过《公约》的方式,是否可以让飞行员进行有序流动呢? 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理事长李军分析,通过半年多的工作,可以有把握地说,遵循《公约》确定的原则,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法,飞行员有序流动是完全能够实现的。按目前每年流动飞行员250人左右计算,基本上可以满足接收方的发展需要,流出方也可承受。

  不过,对于这一新模式业内也有质疑之声,早在《公约》签订之初,就有民航律师直指,飞行员应否流动、如何流动、流向何方以及流动成本的大小,都必须市场说了算,即便是国家也仅仅只能通过立法等合法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不能通过《公约》进行市场垄断。

  而李军也坦言,飞行员有序流动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在飞行员供不应求局面尚未缓解,市场机制没有健全的情况下,以往飞行员流动中积累的矛盾还需要逐步化解,公约还没能实现对国内航空公司的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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