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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公安机关持续严打危害民航运输秩序违法犯罪行为



2015-08-21   作者: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8月18日,旅客马某乘坐加拿大航空公司北京—多伦多航班时,辱骂机组工作人员,扰乱机上秩序,迫使航班返航,马某被民航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是自8月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发布以来,民航公安机关严厉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件。

  自8月以来,民航各级公安机关已严厉查处危害航空运输安全和运输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60起,包括藏匿或携带打火机火柴、使用伪造或冒用居民身份证、藏匿携带管制刀具、在托运行李中放易燃物品、扰乱机场或客舱秩序、在机坪或机上吸烟、损毁公共财物等,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了1000元—5000元罚款、5日—20日行政拘留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民航公安局表示,对危害航空运输安全和运输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将持续严打。

  8月6日,民航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再次明确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8月18日,民航公安局向民航各级公安机关下发案例指导,要求持续严打各类危害民航运输秩序违法犯罪活动。

  民航公安局表示,对各类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民航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将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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