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研讨民航法律完善
上海市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民航法律改革与完善”研讨会8月29日在东航集团召开。来自民航局和部分地区管理局、各大航空公司和机场、中国商飞、中航商发、各民航高校及科研机构、部分政法类高校、上海一中院、交银租赁等相关单位的约15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东航集团总经理刘绍勇、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刘晓红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提出,对于中国的民航法律工作来说,如何提高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主动权,如何提升国际交流、谈判水平,如何获得国际商业交易的主动权,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目前的《民用航空法》制定于1995年,较之当时,现在的民航业格局产生了巨大变化,民航治理思路也进一步明确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航空科技的发展同样给行业带来冲击,因此需要考虑从多方面修改、完善《民用航空法》。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承运人责任与争议解决、机场法治与临空经济、航空物权与通航发展、《东京公约》的现代化与航空安保等涉及民航法修订的四个主题,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和研讨,为民航法修订提供了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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