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聚焦 > 焦点 >> 正文

中方:再次提醒越方校验试飞符合国际法



2016-01-14   作者:叶秋曈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针对越方称中方民航部门并未向越南民用航空局就校验试飞作通报一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4日回应称,中方对越方的一再辩解感到震惊和不解,并提醒越方校验试飞活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通行做法。

  在当日的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据报道,针对中方日前在永暑礁新建机场进行校验试飞事,越南方面昨天称,尽管中方之前通过外交渠道向越南外交部通报了飞行计划,但中方民航部门并未向越南民用航空局作通报,有关飞行威胁民用航空安全。中方对此有何回应?之前是否向越南空管部门通报了有关飞行计划?

  洪磊表示,中方对越方的一再辩解感到震惊和不解。他首先重申,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洪磊强调,在中方因越方无端阻挠而不得不将有关飞行活动转化为国家航空活动前,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8日17时46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向胡志明飞行情报区管理当局通报了中方校验机的飞行计划和航线等具体技术信息。

  “我们再次提醒越方,中方对永暑礁新建机场所进行的校验和试飞活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通行做法。”洪磊说。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