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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马航失事乘客家属可在美起诉 获赔额可能更高



2016-02-28   作者:崔清新  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据新华社北京电 马航MH370失联航班的搜寻工作仍在千方百计进行。由于马方已宣布飞机坠海,该航班的乘客家属如何理性、合法维权的问题日益凸显。对此,熟悉航空法律事务的专家围绕家属如何根据相关法律启动索赔,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提出建议。

  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塞军指出,按国际惯例,飞机失联后马来西亚方面应该成立一个事故调查委员会,对失联事故进行调查,最终宣布事故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受害者家属就可开始启动索赔程序。

  周塞军认为,“目前既然马政府总理已经宣布飞机坠入印度洋,我理解也可以算作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事故结论,因此可以启动索赔。”

  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介绍,中国与马来西亚都是《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因此本次航空事故适用该公约。

  公约的最大特点是通过两步递进方式对旅客人身伤亡赔偿引进了无限责任的保护。周塞军指出,第一步即只要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首先就要赔偿11.3万元特别提款权。第二步是如果旅客的伤亡是承运人的过错导致的,承运人承担无限责任,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赔偿判决。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规定,失事航班的出发地、经停地和目的地均可为起诉地。这次马航事故中,中国乘客家属可选择中国、马来西亚,飞机制造商波音公司所在地美国或飞机发动机生产地英国,还可以在飞机可能失事的地方越南、澳大利亚起诉,但如果事故发生在公海就不好说。

  专家们表示,虽然在美国起诉获赔数额可能较高,但被驳回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不过,马航事故很可能会被美国法院以不方便管辖为由驳回。

  专家们建议,首先用谈判方式解决索赔问题,这样成本相对较低,如果家属对马航的赔偿方案不满意,可再对马航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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