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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娜号返航在即 债务纠纷将成后续焦点



2013-09-17   作者:汪珺  来源:中国证券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海娜号”邮轮滞留济州事件获得突破性进展。截至记者发稿时,根据“海航邮轮”官方微博发布的最新消息,海航接送滞留韩国游客的第6架飞机已于16日下午15:05降落北京。大部分游客已被接送回国,船上还剩旅客92名。另外,截至16日下午17:30,海娜号已获得放船指令,正在办理清关手续,即将返航。

  海航集团相关负责人同日对报记者表示,债务纠纷存在于大新华轮船与沙钢船务之间,目前大新华轮船已在香港走清算流程;而沙钢船务对于海航集团担保责任的诉讼则还在审理中,并未最终判决。

  海娜号返航在即

  9月13日,海航旅业旗下的“海娜号”邮轮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扣留。起因是沙钢船务有限公司以法律纠纷为由,向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船舶,并要求缴纳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690万元)保证金方能释放船只。但事发周末,缴纳保证金不顺利,导致船上1659名游客及650名员工滞留。

  海航旅业启动紧急预案,从9月13日下午7时开始,船上101名服务员全天分3个时段服务全船旅客,提供一天6顿餐饮服务,并开放船上全部娱乐设施以及免费的医疗服务、国际长途电话。与此同时,海航临时申请北京飞往济州的航线,截至目前已派出7架飞机飞赴韩国,将滞留旅客接送回国。

  “目前大部分人已经返回,还有一些不适宜坐飞机,将通过其他途径返回国内。”海航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上述负责人称,海航缴纳的保证金已经到账,正在和法院协商沟通放船。而截至记者发稿时,“海娜号”已获得放船指令,正在办理清关手续,即将返航。

  债务纠纷成后续焦点

  在解决了滞留旅客以及滞留邮轮的问题之后,沙钢船务与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将成为此番扣船事件的后续焦点。

  根据沙钢船务发表的书面声明,2008年8月6日,沙钢船务与大新华轮船签订了租船协议,海航集团为大新华轮船进行履约担保。轮船于2010年4月20日交船给大新华轮船,后者自2010年10月起开始拖欠直至停付租金。而大新华轮船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2013年4月已被香港高等法院批准清算。

  沙钢船务认为,海航集团作为担保人应履行担保责任。根据沙钢船务提供的书面材料;“公司去年9月13日向英国高等法院申请对海航集团担保责任的诉讼;11月1日获得最终仲裁令,赢得5800多万美元的仲裁结果,以及相应的利息和费用,但大新华还是不履行仲裁令。”

  对此,海航集团相关负责人称,沙钢船务在此次事件中混淆了概念。债务纠纷存在于沙钢船务和大新华轮船之间,海航集团承担的是履约担保责任。关于这部分担保责任的诉讼目前还在审理中,并未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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