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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飞行员之后,空姐辞职也要交高额培训赔偿?



2016-07-21   作者:Evablue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继飞飞之后,空姐辞职也要交高额培训赔偿?

  一直以来,飞行员的流动问题一直非常引人关注。飞行员为了辞职被东家索要高额培训费的新闻时有发生。

  2016年2月25日,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航空公司要求小张支付499万元“飞行经历费”的诉讼请求被法庭依法驳回。最后判决要求小张应支付航空公司离职补偿金210万元。

  2015年8月31日,法院判决机长万强与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向公司支付500万元的培养费。

  2014年上半年,某航空公司陆续有10名飞行员提出辞职,每人被判赔上百万分手费……

  然而,以后空乘离职也许也变得没那么容易了。近日,某航空公司不少空姐收到了一份文件,文件内里列出了在职空乘人员培训费用的金额以及辞职需要支付的赔偿金。而且要求所有的在职空乘人员必须在7月27日之前签署上述文件。从文件中可以看出,服务越久,辞职时支付的赔偿金额越大,最高金额可达60万。赔偿金额与服务年限成正比(下图)。

  虽然文件中的金额与飞行员离职/辞职说支付的金额数量上有所差距,但是足够让空乘们感觉到来自公司的强权和霸权主义,乘务人员的流动受到了限制。

  之前航空公司百般刁难不为乘务员出具安保证明以此来限制乘务员辞职和跳槽。2015年5月15日民航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为离职空勤人员出具安保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严格按照《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和《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管理规定》的要求,为正常离职、调动的空勤人员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安保评价);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具表现材料(安保评价)的航空公司,民航局公安局或其他相关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约见。通知发布后,上述不良现象有好转。

  空姐辞职付培训赔偿款,算不算过分?

  培养一名飞行员,成本至少上百万。从私照飞行员,到仪表飞行员,最后到商业飞行员,一步步走过来,基本都是在砸钱。这在国内外都是这样,没有例外。在国外不少人自费学飞,每小时费用近3000元。累计上百小时的飞行时间,这笔费用一般人肯定承担不起。航空公司要培养一名飞行员,花费的时间和金钱都不菲。飞行员因为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航空公司索取赔偿付费还算正常,关键还是金额高低的问题。

  虽然乘务员培训的费用一般是由公司支付,但是金额远远低于飞行员培训费用。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基础技能培训不能约定服务期。航空公司对空姐进行的就职前、在职时培训属于基础的技能培训,不能约定服务期。所以,航空公司要求空姐辞职时支付高额培训赔偿款,显然不合法。所以,乘务员无须签订有关离职时支付巨额培训费的合同;即使已经签了,以后离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挽留员工,有必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吗?

  高额的薪资待遇,高端的工作环境,在外界看来,飞行员和空乘人员都是令人神往的职业。但是现实呢?工作作息颠倒、工作时间超长、严苛的管理制度、无止境的培训的考核(常常占用休息时间)都让空勤人员苦不堪言。超负荷的飞行、延误、备降、驻外过站时间缩短、服务流程增加、连番的培训考核也让空勤人员苦不堪言。很多公司由于减员而对请病假的员工百般刁难、质问、猜测。很多员工不得不带病上岗。有时还会遭到个别乘客的刁难(尤其是空乘)。久而久之,空勤人员猝死的新闻已经不新鲜了!离职,也不新鲜了!抑郁,更不新鲜!

  对于航空公司来说,如果员工有合同纠纷,大可放到台面上解决,没有必要用档案、执照、离职函、巨额培训赔偿费等要挟员工,做出违法的事情。各大航空公司的管理们应该做的不是绞尽脑汁抬高员工离职的门槛,而是如何在管理中真正将人性化落入实处,如何保证员工的健康,如何让员工感觉到在这个集体是温暖的。为何不能让员工一直有笑颜,这样他们才能更好地服务乘客,不是吗?

  如果公司对待乘务员好一点,不说像父母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起码能让员工感觉处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起码别人家公司的员工大环境怎么样,咱们公司不要偏离太远;少一点无谓的开会学习,精简一点40分钟航程还要发正餐的服务流程;调换基地不那么麻烦和困难;去掉“旅客就是上帝一投诉就生效的”服务宗旨,旅客无理闹事时,多一点立场和态度。试想一下哪个员工愿意辞职再跳槽?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部分内容来自乘务员微信公众号、爱飞行俱乐部资深机长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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