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2.4亿工程转卖4500万 广东国资委调查
“2.4亿工程转卖4500万”案件追踪 省国资委调查白云机场(13.190, 0.01, 0.08%)转标案
被列为广东省重点工程项目的白云机场改扩建工程,被曝存在围标、违法转包、以巨额现金转标等严重违法违规情节。7月25日,《华夏时报》记者以《白云机场2.4亿工程转标黑幕:本田商务车运钞票 1天取3200万现金交易》为题对此予以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不过,涉事单位在事件曝光后态度各异。除白云机场改扩建工程上级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广东省国资委表态将介入调查之外,卷入此事的中标单位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下称“省安公司”)则表现冷淡,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其办公室工作人员更以“公司老总开什么会是机密”搪塞记者的追问。
省国企涉嫌参与违规操作
2014年12月初,业主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发布招标公告,寻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机电安装工程”的投标单位。
这是广东省重点工程——白云机场改扩建工程的一个项目,施工内容是项目范围内给排水、通风、人防机、智化工程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总价款为2.4亿元。
2周后,该项目招投标预中标结果发布,包括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江西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轮。
2015年1月,该项目的最终中标结果出炉,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2.3986亿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紧随其后的是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华夏时报》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一个名叫“杨广某”的神秘人士是此次招投标活动的幕后推手,并最终通过省安公司中标。但在中标后,该工程转交由名叫黄某荣、邱某鹏的人具体承包。
一位具体参与上述事项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在该项目中标结果出炉之前,杨广某多次向其表示,他正在“打点关系”操办此工程,并收取了有买标意向人士A的1000多万元预付款。不久之后,杨告诉他项目已拿下,要求A一次性支付剩余的3000多万元买标费用。
于是,黄某荣成为上述工程的最终承包者,后续3200万元买标款项均由其安排手下人支付(相关细节见《白云机场2.4亿工程转标黑幕》)。一份包括黄某荣、A等人在一起讨论此事的录音显示,黄某荣在阐述其获得此标的原因时表示,他最终与杨广某达成了上述项目的合作,在于他认可“一次性结清”是转标的规矩。在录音中,黄还称“这种事情是违规的”,并要求在场的人“不要录音”等。
不过,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一份用于化解与其他人员纠纷的材料上,黄某荣称,“我作为杨总(杨广某)的委派人,负责该机场项目。”另外,他还表示,“从未在此项目中与省安公司及杨广某发生过任何违规行为(包含利益输送、购买工程等)”。材料上还有黄本人的签名。
据了解,上述材料是黄某荣上交给省安公司的说明。由于黄与合作方发生纠纷,涉嫌违规向他人借用资质投标并中标的省安公司出面协调后,黄为维护自身权益而作的自述。不过,该材料却将该项目违规的细节全部曝光,即项目由省安公司中标,杨将此工程转交黄承包。
违规国企回避采访
一位举报黄某荣违法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他曾多次向省安公司反映此事,最初省安公司非常重视,要求黄某荣处理好此事,以避免省安公司被牵涉。但后来,省安态度发生变化,不再理会。
而多段省安公司第四分公司负责人的录音显示,他们对于该白云机场工程项目被转包一事非常清楚,对于承包人之间的纠纷,希望自行处理。
8月3日,省安第四分公司总经理张丹宇面对记者的采访要求,以双手作揖姿式拒绝,称此事他不方便说话。而在省安公司,对于在白云机场项目上的违规问题,其办公室潘姓工作人员直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7月21日、22日、8月3日,记者曾三度在上班时间前往省安公司,但该公司总经理金卫东均未到岗。对此,潘姓工作人员称“老总在外开会”。当记者要求提供开会记录和具体会议名称时,潘以“这是机密”回应。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属国有独资企业。
与省安公司直接拒绝接受采访相比,牵涉此事的工程业主单位则表现积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宣传部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报道刊发后,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按程序第一时间启动了调查,约谈了举报人,向上级做了报告。公司正在严格按程序进一步深入调查中。上级和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党委态度坚决,要求认真深入调查,查明真相,厘清责任。如果涉及公司相关人员涉嫌违纪违规,将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线索,将移送司法机关。
8月3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上级单位广东省国资委纪委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已注意到相关报道,并已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调查此事,但调查需要一段时间。
北京市浩伟律师事务所王云志律师指出,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
而《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
“如果省安公司违反上述条款,则涉嫌违法,应追究其违法责任。”王云志说。
他进一步指出,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应对媒体所曝光的操纵招投标、以巨额现金买标卖标的事项介入调查,查明真相,追究违法违规者的责任,给公众一个交待。
据了解,引发腐败风波的这一白云机场工程项目目前已经进入到了实施阶段,但工程量仅完成五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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