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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关注首都机场爆炸案宣判



2013-10-16   作者:  来源:参考消息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外电关注首都机场爆炸案宣判

  图:10月15日,被告人冀中星在法庭上。当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首都机场7·20爆炸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冀中星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其行为构成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一名乘坐轮椅、此前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引爆自制爆炸装置的中国男子的律师15日说,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引爆爆炸装置前,这名男子试图引起人们对他多年法律维权之路的关注。外电称,对该男子的判决引发广泛的同情和愤怒。

  据路透社10月15日报道,冀中星的律师刘晓原在电话说,北京一家法院认定34岁的冀中星犯有爆炸罪。国家媒体确认了这一说法。

  在被禁止散发吸引人们对他冤屈的关注的传单之后,冀中星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引爆了爆炸装置。

  来自东部山东省的冀中星声称,他2005年遭南方广东东莞治安队员的殴打并因此坐上轮椅,他一直在寻求赔偿。遭殴打后他一直在上访。

  报道称,在北京主要机场引爆爆炸装置使冀中星有了广泛的曝光度。

  刘晓原说,躺在担架上被推入法庭的冀中星说,他将考虑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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