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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货运新疆分公司海鲜运输又加新规



2013-11-21   作者:王美玲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3年11月21日消息:如今,在离海最远的城市乌鲁木齐享用品质一流的海鲜大餐一点也不难,每天有大量的“虾兵蟹将”们从福州、厦门、上海、广州、大连等沿海城市“搭乘”南航的航班来到乌鲁木齐,在乌鲁木齐进行处理后再转运到疆内各个城市,如此长途跋涉,既要高效,又要安全,你知道航空托运海鲜的特殊规定吗?

  海鲜货物运输对其包装要求非常严格,在《货物运输手册》中明确的规定,一般要求托运人对海鲜货物进行5层包装,由塑料袋、帆布袋、泡沫箱和瓦楞纸箱的层层包裹方可运输,但是仍有海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鱼鳍扎破包装袋,造成包装漏水致使飞机货舱的底板受到腐蚀,影响到飞行安全。为此,南航货运新疆分公司再次细化海鲜收运和操作的要求,对于含水海鲜多加1-2层塑料袋、明确单件重量、外包装贴明“含水海鲜”的标识、加贴“向上”操作标签等,在地面运输和装卸机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标签的指示进行操作,轻拿轻放,严禁翻滚等,确保海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完好。

  据统计,每天从福州、广州、大连等沿海城市运至乌鲁木齐的海鲜达到5000多公斤。南航通过优质、严格的服务使海鲜类货物轻松实现了南北大迁转。在稳定公司收益和满足海鲜货主需求的同时,南航始终把确保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在手册规定的基础上不断的细化和完善操作标准,严格杜绝不安全事件的发生,高标准的操作要求不单保证飞行安全也使托运人的利益不受到任何损失。今后,南航将按照新的要求和标准,不断的完善海鲜运输服务,为更多人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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