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两张头等舱机票 去选座却被告知是经济舱
不久前,“携程机票事件”曾闹得沸沸扬扬。而近日,徐先生也因为购买机票一事而困扰不已。
“3月6日,我在某平台旅行频道预订了两张机票,均是头等舱,结果我到中国南方航空进行预先选座时,却发现只能选经济舱的座位,平台方表示这是南航的错误,并给出可免费退票或继续乘坐并赔偿100元平台消费卡的建议,我没有接受。”徐先生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表示,自己当时购买两张机票分别花了1200多元和800元(含税),而现在网上查询经济舱座位,却只要500多元。
听消费者说:
平台上购买了“头等舱”机票
选座时发现只能选“经济舱”
记者:能否描述下事情发生的经过?
徐先生:3月6日,我在某平台旅行频道预订了4月3日北京-广州CZ3100及4月4日广州-杭州CZ3511的航班,当时网站界面显示这两张都是“头等舱”。第二天,我致电南航选座,结果负责选座的工作人员表示,输入票号,跳出来的信息显示只能选经济舱。
记者:对此结果,南航如何回复?
徐先生:选座的工作人员一开始也搞不清楚情况,后来我在南航的微博上留言,微博客服就安排了北京分公司的客服(因为机票的出发地在北京)给我回电。客服看了我的票表示说“头等舱,没问题”,但他也搞不清楚为何只能选经济舱,我回复说“行,那等情况发生了再说”。过了半小时后,客服再次致电告诉我说,我买到的票的确是经济舱,因为最近涉及舱位变动,前面的回复有些问题。
我当时强调了我在平台上购买时,票上标识的的确是“头等舱”,南航客服问了业务部门后表示,舱位变动的事情,已经告诉平台了,这是平台搞错了,标错了舱位,有问题要由平台来解决。
记者:在这过程中,你和平台方联系了吗?对方怎么回复?
徐先生:平台方表示,这是南航的错误,我订的是代码为“A”的票,这个代码4月份起已经变为经济舱的代码(目前还是头等舱),虽然我订的时候看到的是头等舱,但是这张票实际是经济舱,是南航没有及时把问题告知平台,平台可以帮我免费退票,或者我继续乘坐,每个订单赔偿我100元的平台消费卡。
记者:对于平台提供的方案,你怎么看?
徐先生:我没法接受。之所以不接受这一方案,是因为现在最便宜的经济舱才几百元钱,要不是头等舱,我肯定不会花这个价钱。且不论这件事是谁不小心犯了错,但我觉得,既然我是平台上购买的,平台得为这件事情负责。如果我真的只能坐经济舱,平台至少得负责赔偿差价。
目前,这件事情还没有新的进展。
徐先生透露,自己购买这两张机票分别花了1200多元和800元。而当天(3月11日下午)记者在该平台旅行频道上查询到,4月3日北京-广州CZ3100的经济舱最低票价为620元(票价570元+机建燃油费50元),4月4日广州-杭州CZ3511的经济舱最低票价为510元(票价460元+机建燃油费50元)。
听南航说:
涉及舱位变更 具体会3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
随后,记者拨打了南航客服热线95539,其工号为77790的工作人员接听了记者的电话,记者向其描述了事情经过,并提供了4月3日北京-广州CZ3100这一航班的机票号。
南航工作人员:消费者在我们南航订的是A舱,但最近涉及一些舱位信息的变化,也就是说,在3月27日之前,A舱统一称为“明珠头等舱”,这是一架飞机上最好的舱位,3月27日之后,这一舱位降为普通经济舱。消费者当时购买支付了1000多元,这是经济舱的价格,头等舱肯定不止这个价格。
至于“消费者明确是在某平台上购买,并且买到的的确是头等舱的机票”一事,我们会联系代理商,并将情况反映给后台,让后台调查一下,届时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联系你。
(当记者询问“何时可以给出具体的回复”时,工作人员表示“不能确定”,一直到昨天中午,南航并无联系记者。随后,记者再度联系南航95539服务热线,其工号为66029的工作人员表示,信息已经反馈给后台,后台会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当记者询问能否加快处理进程时,对方给出南航新闻宣传联系人的电话号码,但记者多次拨打,发现均为“已关机”。截止到昨天晚上7点,南航仍然没有给出回复。)
听机票所购平台说:
舱位变更以南航公告为准 若消费者坐经济舱或退票,平台会补偿
考虑到消费者是从平台上购买机票,记者又联系了平台热线,其32005号客服表示“已经备注情况,会交给相关人员处理”,同时记者也联系上了购票平台的公关周女士。3月11日当天傍晚,平台给出这一回复。
周女士:我们对此事非常重视,我们正在积极与供应商沟通,并会妥善处理客户的问题。关于南航舱位变更的原因等相关事宜请以南航发布的公告为准。这是目前的回应,具体的方案还没出来。
记者发现,南航的确于3月11日当天下午在官网发出《关于部分A舱客票的处理公告》,其中写道:近日,南航因航班换季及系统切换原因,以经济舱折扣舱位(A舱)销售了部分头等舱产品。在此,南航承诺:凡购买了此类客票的旅客,南航都将按头等舱(实际机型无头等舱则以公务舱)标准安排出行。南航将主动或委托授权代理联系此部分旅客做好后续服务。同时提醒旅客,2016年3月27日(含)后起飞的南航航班,A舱将作为经济舱折扣舱位进行销售,请各位旅客注意识别购买。
昨天下午,记者再度联系平台公关周女士。
记者:目前事情处理的进程如何?
周女士:目前我们的回应如下——近期,南航因航班换季系统切换原因,众多网销平台以经济舱折扣舱(A舱)价格销售了部分头等舱产品,我们在舱位调整中也受到影响。事件发生第一时间,我们就与相关方沟通,积极处理客户的问题。为提升用户的购物体验,我们将按头等舱(实际机型无头等舱则以公务舱)标准处理;如果用户同意继续按照原购买机票(经济舱)出行,我们会予以一定补偿;如用户放弃使用该机票,我们会给用户办理全额退票同时予以补偿。也就是说,消费者有三个选择:根据南航的安排,最终坐上头等舱或者公务舱,我们不给补偿;如果消费者最终坐的是经济舱,我们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果消费者选择退票,我们全额办理退票,并给出100元补偿。补偿金额会打入平台账户。
(对此,消费者表示接受。)
听律师说:
平台是否需要为此负责 得看其是自营,还是仅作为商品交易平台
针对此次纠纷,记者咨询了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陈磊律师。
记者:这一事件您怎么看?
陈磊律师:消费者在网站上购买机票,等于已经和网站或者代理商达成了购买协议,因此这件事得分两种情况来看,第一种是,消费者可以选择退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平台或商家承担(消费者举证);另一种就是,商家履行合同,要求把经济舱补到头等舱。至于平台、代理商、航空公司之间有何协议,应由其自行沟通,不影响事件处理。
记者:消费者所说的“既然我是平台上购买的,平台得为这件事情负责”,是否准确?
陈磊律师:这得看这一机票是平台自营,还是其仅作为商品交易平台,再决定其是否需要为此负责。如果平台仅作为商品交易平台,则法律关系发生在服务商和消费者之间,平台可以正常地披露信息,证明平台运作合规,则可以免责。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