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临空经济 > 物流 >> 正文

淘宝无人机快递被指不合规 商业化过程注定漫长



2015-02-11   作者:  来源:金陵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月4日到2月6日淘宝和圆通试行无人机送快递,上个周末汪峰用无人机送钻戒求婚章子怡……近期无人机频上头条,惹得券商研究员群情激奋,各类研报蜂拥而出,高喊“无人机概念股迎来布局良机”。

  当头棒喝的是,昨日有消息称,在日前一次航空器管控工作会上,有关部门指出淘宝无人机快递不符合现在对无人机飞行航空管制规定的要求。面对记者的采访,淘宝、顺丰等公司内部人士均言辞谨慎,称现阶段无人机快递只是尝试、推广尚远。

  淘宝首飞被指不合规

  近日,万能的淘宝放出大招,从2月4日到2月6日的9:00-16:00,携手圆通及某饮品在北上广开展无人机送快递服务,用户选择购买49元的某饮品礼包,即有机会享受一小时内极速送达。据媒体报道,北京的第一单在4日上午完成,用时37分钟。不过宣传中“无人机飞上阳台送快递”的情况并没有出现,在无人机到达送货地点后,还需快递员出面负责消费者的当面签收。

  紧接着,在上个周末,一架搭载着一颗9.15克拉大钻戒的白色无人机,帮助汪峰求婚成功的消息,也牢牢占据着各大媒体头条。无人机火速蹿红,向来嗅觉灵敏的资本人士自不会坐视。记者注意,2月9日,东方、安信、海通、银河四家券商相当默契地发布研报,齐推无人机概念股。据统计,2014年全球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达到28亿美元,安信证券预测,全球无人机市场总值10年或超700亿美元。

  不过,政策风险不期而至。据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报道,在近期一次航空器管控工作会议上,相关部门就近期关于淘宝网〔微博〕在北京送快递事件进行调查说明,与会的北京空军认为,该次飞行行为为没有申请的飞行活动,不符合现在对无人机飞行航空管制规定的要求。

  此前,中国民航局主管的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无人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夏峥,也曾对外明确表示,淘宝、圆通此次的试验飞行不合规。

  无人机配送只是尝试

  事实上,在淘宝宣告用无人机送快递之初,市场已有“黑飞”的质疑。

  2013年出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指出,重量小于等于7公斤的微型无人机,飞行范围在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范围内,无须证照管理。重量等指标高于上述标准的无人机以及飞入复杂空域内的,驾驶员需纳入行业协会甚至民航局的监管。

  在业内人士看来,淘宝送货的无人机肯定超出了这个规定。即使重量低于7千克,飞行范围在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这一条肯定不符合,所以送货无人机肯定是在管理范围之内的。

  记者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淘宝此次“首飞”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公司整个配送过程是在北京五环外进行,而之前选择的配送地点涉及五环内区域。

  昨日,淘宝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并未听说有航空管理部门来公司调查,“这次无人机配送只是尝试,目前没有大规模商业化的考虑。”

  据了解,顺丰也曾从2013年开始测试无人机项目。“就刚开始推的时候火了一阵,现在也没听公司内部讲这事了。”昨日,顺丰相关负责人对记者透露。

  漫长的商业化

  这恰是无人机的困境:前景看好,却无人敢奢谈商业化。

  海通证券研报直言,目前在中国无人机商业应用的最大阻碍也出自政策而非技术。特别是政府对于低空领域飞行的审核费用仍较高,未来商用无人机合理、合法的飞行仍需要一段推进的时间。

  在前述航空器管控工作会上,多部门也在呼吁,无人机行业目前迅猛发展,无人机法规体系不健全,很多地方还没有合适的相关规章。希望尽快研究相适应的法规,规范这个行业的运行,让大家依法飞行,安全飞行。据了解,目前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正在抓紧出台无人机飞行的相关规定。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监管从严肯定是一大趋势。”记者接触的沪上研究员称。他以亚马逊为例,早在2013年底,国际电商巨头亚马逊就对外提出无人机配送计划,但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一直未批准亚马逊的无人机计划,它在不久前准许的是将无人机用于农作物长势监测和地产公司拍摄房屋照片,以及授权英国石油公司(BP)在空旷的美国阿拉斯加地区使用商用无人机,用于监视石油钻井平台和管道,均与快递无关。

  这位研究员表示,“农作物监测、石油钻井平台监视,很难发挥无人机的最大商用价值,这块的商业化注定过程漫长。”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