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东盟青年艺术品创作大赛征稿通知
中国—东盟青年艺术品创作大赛是一项以中国和东盟青年文化艺术交流为重点的国际大赛,成为每年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一项重要文化品牌活动项目,有效促进了中国与东盟青年文化艺术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了中国与东盟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
2014年是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年。为配合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年活动的开展,深入推进中国—东盟青年艺术品创作大赛,不断扩大大赛的国际影响力,经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部门及各艺术机构研讨决定,在广西继续举办第八届中国—东盟青年艺术品创作大赛。
一、大赛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年联合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南宁亚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国-东盟艺术网(www.china-asean-art.com)
协办单位: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
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共青团南宁市委员会
广西青年美术家协会
广西青年书法家协会
广西青年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范围
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中国与东盟各国青年艺术工作者及爱好者。
三、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的作品分为油画作品、版画作品、水彩作品、书画作品和摄影作品。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积极向上,体现“青春·友谊·梦想”主题。
(一)油画、 版画作品参赛要求:
1.作品尺寸不限,初评作品以7寸照片方式评选,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得超过2件。
2.参赛作品必须是2013年之后未获任何国际、全国性级别奖项的原创作品。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水彩、水墨、书法作品参赛要求:
1.作品尺寸不小于4尺宣,作品以竖为宜,草书须附释文,作品无需装裱。初评作品以7寸照片方式参评,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得超过2件。请在作品登记表写清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作品简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2.参赛作品须为2013年之后,未获任何国际、全国性级别奖项的原创作品。作品如涉及肖像权等知识产权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摄影作品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2013年之后未获任何国际、全国性级别奖项的原创作品。同时参赛作品不得经过后期电脑拼接、渲染等加工。作品如涉及肖像权等知识产权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冲印照片为8寸及以上(长方形长边为625px,正方形边长为500px,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750px),不得装裱。寄送至本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作品数量每人限数5幅(组),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
3.参赛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 4 至 8 张,组照按一幅计,所有作品(胶片及数码)必须制成照片参赛。
4.摄影作品背面请注名标题、相机、镜头、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5.本次大赛的全部获奖作者须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提交作品的底片或电子文件,胶片扫描后的电子文件必须有 40M 以上,数码摄影须提交原始文件。
四、参赛办法:
1.报名表格。请从中国—东盟艺术网(www.china-asean-art.com)下载或从征稿通知单中剪下(复印件有效),地址请填写日常居住地址,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码及家庭电话。报名表格与参赛作品资料一并寄交大赛组委会。
2.参赛方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有效。如参赛方提供的作品不符合比赛征集活动书的内容和规定,主办方将保留取消该参赛方的参赛资格;
3.参赛方须保证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不得提供抄袭、模仿的作品,否则由参赛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参赛者及监护人应共同填写签署《参赛报名表》和《参赛作品著作权部分转让承诺函》,并通作品一起递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5.参赛者可将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通过所在国的大赛联络员提交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也可直接将材料递交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6.凡不按照本次大赛规定和要求提交作品和相关材料的,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活动的权利。
7.作者请在每张效果图背面用楷书或英文清楚注明作者、标题、创作时间、联系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和电子信箱。
8.初评作品请于2014年7月30日前直接寄达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南宁市金湖路西一巷39-6号广西共青大厦3楼 中国-东盟青年艺术品创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086-771-5780756 ,
传真:0086-771-5780756,
电子邮箱:aseanartcontest@163.com
9.费用缴纳:每件作品须缴纳报名费30元(主要用于回退作品等费用,国外参赛者免交),须于2014年7月30前以邮政汇款的方式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
10.如因初评入选者原因无法及时提交作品参加复评,主办单位将取消参加复评资格。组委会将电话通知初评入选者,并另行书面通知寄交摄影、书画作品的时间、地点、形式进入复评。入围复评的作品须妥善包装,如因包装或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委会不予负责。
凡不按照大赛规定和要求提交报名表、作品、报名费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活动。
五、评审办法:
邀请中国和东盟艺术界专家及大赛主办单位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国际艺术大赛的评分惯例方 式进行评比。
六、奖项设立:
本次大赛评出摄影、书画、水彩、油画和版画优秀作品。
1. 水墨、书法、水彩作品
一等奖二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8000元(税前);
二等奖六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5000元(税前);
三等奖十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3000元(税前);
优秀奖四十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1000元(税前);
入选奖五十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500元。
2.摄影作品
一等奖一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5000元(税前);
二等奖三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2000元(税前);
三等奖十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1000元(税前);
优秀奖二十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500元;
入选奖五十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200元。
3.油画、版画作品
油画、版画作品优秀奖和入选奖两类,
优秀奖二十名,作品稿酬为人民币8000元(税前)
入选奖五十名,稿酬为人民币3000元(税前)。
所有获奖作品均参加巡展和结集出版,获奖者可获赠作品集,奖杯、奖牌或荣誉证书。并可在中国—东盟艺术网进行免费专场作品展示。
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所有权归属大赛组委会,作品不得退还。
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均视为已接受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八、本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国-东盟青年艺术品创作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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