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南岳民用机场航站楼暖通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13年5月16日
1. 招标条件
湖南衡阳南岳民用机场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12】5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航站楼暖通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衡阳南岳民用机场航站楼暖通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
2.2 建设地点:湖南衡阳衡南县云集镇。
2.3 规模:航站楼总建筑面积14316平方米,建筑高度约35米,航站楼动力中心位于航站楼的西侧,总建筑面积342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3米;本次招标内容为航站楼(含动力中心)暖通工程,概算投资1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160天,计划于
2013年7月1日 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航站楼(含动力中心)暖通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具体要求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有与本公告相应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年检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 其他资格要求:企业具有暖通工程施工业绩,所采用的空调主机品牌只能唯一授权某一个潜在投标人,要求空调压缩机和空调主机品牌相一致,同时要求空调主机和空调末端品牌相一致。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确定9家入围投标人;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随机抽取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款到接收账户并开具收据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 4401014210004190
7.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3年5月16日 ~ 2013年5月22日 (9:00-11:00,15:00-17:00,节假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①单位有效介绍信(须打印,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且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出)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⑦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有)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1楼)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须已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报名时提供原件。以上要求提供原件的资料查验原件,并提供涵盖以上所有资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2 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报名。
7.3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2000元/套(中标单位不退)。
7.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8.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6月18日 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3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3年6月18日 9时00分;开标时间为: 2013年6月18日 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3年6月18日 9时00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衡阳建设工程网、衡阳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
11.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2 .其它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递交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南路3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4-8800029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伍女士
电 话:0734-8217116
本公告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资格审查、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 、资格审查和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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