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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停车楼经营权转让项目招商公告



2016-04-27   作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委托,对北京新机场停车楼经营权转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商,现邀请合格投资人参加该项目。

  1、 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停车楼经营权转让项目

  2、 项目编号:BJXJCZS-2016-001

  3、 项目概况及招商内容:

  (1)项目概况

  北京新机场坐落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礼贤镇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的交界处,距北京市中心46公里、距天津市中心81公里、距廊坊市中心26公里、距保定市中心110公里、距涿州市中心37公里。

  北京新机场停车楼是北京新机场的配套建筑,位于机场航站楼前高架桥北侧,设计总建筑面积257,370平方米(含地下一层与综合服务楼共用的道路和车位,具体以实际交付使用面积为准)。停车楼共四层,规划停车位420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630个,满足 7200 万年旅客吞吐量的停车需求。

  停车楼主要服务对象为所有来航站楼的中小型社会车辆,同时解决长期停车的需求。停车楼内设旅客服务中心,作为航站楼功能的延伸,为停车楼内的旅客提供便利的设施。

  (2)招商内容

  北京新机场停车楼项目的20年(期满根据《经营权转让协议》续期5年)的经营权。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商选择专业化社会投资人,由签约投资人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占股20%),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向项目公司转让北京新机场停车楼项目20年(期满根据《经营权转让协议》续期5年)的经营权。

  本项目建设内容划分为A、B两部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负责停车楼建筑工程及主要安装工程的建设(即A部分)的投资建设,及与此实施相关的证照的办理与验收工作。项目公司负责组停车标识、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系统、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光伏发电工程(或有,非强制性建设要求)等工程的建设(即B部分)的投资建设。及与此实施相关的证照的办理与验收工作。

  经营权转让期届满,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资产、设施设备及与运营管理有关的非专利技术(如操作手册、管理手册、技术诀窍等)移交给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并保证项目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期限自项目正式运营日起算,共计20年。期满根据《经营权转让协议》续期5年。

  4、 合格投资人资格条件要求:

  (1)主体资格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有限合伙制企业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境内注册企业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b. 中国大陆以外地区注册的企业,需提供由所在国家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主体资格证明或企业存续证明,上述证明应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上述文件应附中文译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或企业存续证明应当依法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等值外币(以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汇牌价中间价计算)(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境外注册企业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c.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

  d.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

  e.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2)资金实力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企业2015年末或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净资产(经审计)不少于 10,000万元人民币(如净资产为外币的,以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汇牌价中间价折算);

  b. 资信水平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满足本项目投资经营所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c. 如为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个成员能够单独满足以上资金实力的要求;

  (3)专业实力和相关业绩

  a. 投资人应具有投资、或运营、或管理停车场(楼)的经验;

  b. 联合体各成员的投资或经营业绩可以相加;

  (4)对联合体的要求

  a. 申请参加本次招商活动的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中;

  b. 申请本项目投资运营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

  c. 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

  d. 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该协议必须随同其它申请文件一起提交。

  5、 招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 购买招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6年4月27日至5月26日,每天8:30-11:00; 13:3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现场购买或远程购买。

  注:购买人请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并填写招商文件出售登记表。远程购买时请将相关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联系人邮箱,审核通过后填写招商文件出售登记表并办理款项缴纳手续。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对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

  8、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09:30时整。

  地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会议室(详细地点将另行通知) 。

  9、 本项目招商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民航资源网、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官网。

  招商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二纬路6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407室

  电 话: 010-64557223;13811853117

  联系人: 朱先生

  招商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系人:高女士 祝先生

  电 话:010-88354433-496/213 ;13720096208;13720091537

  传 真:010-8841405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开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711251018260008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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