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部分广告媒体项目招商公告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部分广告媒体现面向广告代理公司及直接客户隆重招商。
一、 招商项目介绍: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现对二号航站楼部分广告媒体进行公开招商。本次招商项目为二号航站楼部分看板和灯箱媒体,数量为19块,分为两个组段,参与招商公司可以参与任一组段的招商,也可同时参与两个组段的招商。本次招商所含媒体编号、位置及规格描述详见下表及点位图:
组段 |
媒体 形式 |
媒体编号 |
媒体数量 |
媒体规格 (宽×高) |
媒体面积 (平方米/块) |
媒体 位置 |
组段一 |
看板 |
BSD-23N-P005至 P006 |
2 |
6米× 2米 |
12 |
国内到达通廊 |
BSD-23N-P001至 P004 BSD-23N-P007至 P010 |
8 |
4米× 2米 |
8 |
|||
BSD-23J-P001至P008 |
8 |
4米× 2米 |
8 |
国际到达通廊 |
||
组段二 |
灯箱 |
BSD-22G-D294 |
1 |
9米×2.9米 |
26.1 |
二层出发前厅 |
媒体点位图详见附件。
二、 媒体经营期限
1、组段一经营期限:自2016年04月01日至2018年03月31日。
2、组段二经营期限:自2016年05月01日至2018年04月30日。
三、参加招商公司资质要求:
本次招商面向直客及广告代理公司。
1、广告代理公司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参与招商公司应具备2年以上广告经营经验。
(4)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
(5)在本次招商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2、直接客户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在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招商文件的购取:
文件购买方法:请有意向参与招商的公司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购取,每本人民币300元。
时间:2016年02月22日(星期一)- 2016年03月04日(星期一)
08:30—16:30 (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B座4层486室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伦志晖、李雪飞、宋轩、涂玉瑛
联系电话:010-64557758/64557750/64557777
邮政编码:100621
附件:
点位图及效果图
组段一:T2国内、国际到达通廊
组段二:T2国内前厅灯箱
组段一:
T2国内到达通廊
T2国际到达通廊
组段二:T2出发前厅灯箱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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