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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通用航空产业园区规划方案招标公告



2014-08-15   作者:  来源:新疆日报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克拉玛依市通用航空产业园区已由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克拉玛依市通用航空产业园区将立足于现有的克拉玛依机场,建立一个容纳通用航空公司、航空应急反应中心、通用航空服务保障中心、专业人才实训基地、FBO、飞行表演以及通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综合性产业园区,同时面向乌尔禾、独山子两个地区,建设两个通用航空运行分基地,在园区内,采用特殊的土地政策和财税政策,鼓励涉航项目的发展,打造运营区、保障区、衍生产业区三大区域。具体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通用航空产业园区的规划及总体设计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要求:2014年9月5日前提交克拉玛依市通用航空产业园区的规划及总体设计成果文件。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具有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航空产业园区项目业绩相关服务不少于3个(含3个)。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申请人需确定牵头人。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报名: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申请人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今)航空产业园区项目相关服务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3、报名时间: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18日19:00时止,每天10:00时至13:00时,16:00时至19:00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4、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及《新疆建设网》发布。招标人:克拉玛依市通用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鹏远。联系电话:0990-6988332。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马胜亮、马中丽。联系电话:0990-6230200、688218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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