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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一号、二号、三号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媒体招商公告



2015-10-14   作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一号、二号、三号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媒体现公开面向广告代理公司及直接客户隆重招商。

  一、 招商项目说明: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将对二号、三号航站楼部分高立柱媒体、三号航站楼部分实物展位媒体及一号、二号、三号航站楼旅客用大件行李手推车媒体进行公开招商。本次招商共分8个组段,参与招商公司可以参与任一组段的招商,也可以同时参与多个组段的招商。本次招商组段所含媒体编号、位置及规格描述详见下表及点位图:

  媒体点位图详见附件。

  二、媒体经营期限

  本次招商所有组段经营时间均为两年。

  组段一经营期限:自2016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组段二经营期限:自2016年01月30日至2018年01月29日止;

  组段三经营期限:自2016年01月29日至2018年01月28日止;

  组段四经营期限:自2015年12月0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

  组段五经营期限:自2016年02月11日至2018年02月10日止;

  组段六经营期限:自2015年12月0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

  组段七经营期限:自2015年12月0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

  组段八经营期限:自2016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三、参加招商公司资质要求:

  (一) 广告代理公司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参与招商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具备2年以上广告经营经验。

  4、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

  5、在本次招商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直接客户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在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招商文件的购取:

  文件购买方法:请有意向参与招商的公司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购取,每本500元。

  时间:2015年10月19日(星期一)—2015年11月02日(星期一)08:30—16:30 (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B座4层486室

  联系人:伦志晖、李雪飞、宋轩、赵鑫

  联系电话:010-64557758/64557750/64557777/64557753

  邮政编码:100621

  附件:

  组段一媒体点位图:

  组段二媒体点位图:

  组段三媒体点位图:

  组段四媒体点位图:

  组段五媒体点位图:

  组段六媒体点位图:

  组段七媒体点位图:

  组段八媒体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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