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候机楼商业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9月9日
一、招标说明:
1、除本招标通知另有说明外,其他招标要求及评标办法与2012年6月份我司组织的候机楼商业项目招标相同(详见《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候机楼商业项目招标书》(二○一二年五月))。
2、投标人应为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经营管理规定、具有行业必要从业执照或资质的境内外公司;少数经营富有地方特色商业或代理特有品牌的投标人,可不受此注册资本额度限制(是否具有地方特色商业或特有品牌标准,以招标人判定为准,在报名时经招标人审定后方可购买招标书)。
3、投标人购买《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候机楼商业项目招标书》(二○一二年五月)后方具有投标资格,并按《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候机楼商业项目招标书》(二○一二年五月)要求进行投标。已购买过该招标书的投标人不须重复购买。
4、所有投标人必须支付投标保证金,每个商业地块的投标保证金为每100平方米10万元人民币,不足100平方米部分均按100平方米计收。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后,需出示转账凭证到招标人财务部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应在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工行长乐航港支行,账号:1402258229014480354)。投标人应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本次招标的商业项目均采取直接收取固定租金方式。本次招标所有商业项目除租金外,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交纳25元/平方米.月的综合管理费。
6、凡在我司2012年6、8、10、12月及2013年3、5月组织的候机楼商业项目招标中已通过品牌预审核的投标人,可不需再进行品牌预审核。新投标人(包括原投标人的新品牌)必须在2013年10月14日17:00时前将品牌资料及经营产品系列报招标人预审核。招标人将于2013年10月15日17:00时前告知投标人预审核结果。
7、便利店内经营的所有饮料、矿泉水、水果、方便面、大众类食品(馅饼、糕点、饼干、糖果、橄榄、鱼丸、冰淇凌等)价格不超过市区大卖场(沃尔玛超市、家乐福超市、麦德龙超市)均价的1.3倍。部分商品在上述大卖场找不到对标物的,对标基准价格可参考该种商品市区(不含火车站及长途汽车站)其他销售点的零售价格。中标人如在投标书中承诺部分商品同城同价,对标基准价格可参考该种商品市区(不含火车站及长途汽车站)其他销售点的零售价格。中标人每个月应开展至少1次对标价格调查,并及时同步调整商品价格。
8、因N1-4-3和N1-4-4两个地块涉及到工程改造,上述两个地块的租赁期自招标人将满足入场装修条件的地块交付中标人之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L-2地块的租赁期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第15个日历天起算一周年; 其余商业地块的租赁期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第15个日历天起(其中N1-13、N2-15两个地块如原商户中标则不设装修免租期,租赁期自2013年11月1日起算)至2017年5月31日止(例如招标人在2013年9月20日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则该投标人中标地块的租赁起始日为2013年10月5日)。
9、本次商业项目品牌要求及评标办法与2012年6月份我司组织的候机楼商业项目招标相同。
其中,对于2008年9月份起至本次招标期间已在福州机场候机楼经营的经营户简称原经营户,商业信誉方面,评标小组根据其自2011年1月至2013年7月缴交租金的情况给予评分;管理能力方面,评标小组根据其自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的管理情况给予评分;租金贡献方面,评标小组根据其自2008年9月至2013年7月缴交租金的情况给予评分。
对于有一定知名度的、一定历史文化沉淀的、本地区有一定规模的、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权威机构颁发荣誉证书或资质等级的品牌,其品牌形象方面,由评标小组酌情给予加分(最高分不得突破该项目总分5分)。
10、投标文件中的商业项目租金报价表单独以小信封封装,不得在投标书中体现,否则将以废标处理,封口处加盖公章;该小信封再与其他投标文件整体封闭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11、投标风险提示:各投标人应审慎评估此次投资的各种风险,经营咖啡厅和茶叶店的投标人还应当充分评估三楼文化长廊咖啡和茶文化体验区的启用可能造成竞争的影响,进行理性投资。
二、投标时间:2013年10 月16 日(星期三 )上午9:00—9:30
开标时间:2013年10 月16 日(星期三 )上午9:30
三、投标地址: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候机楼3楼商务中心。
四、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1-28014186
网址:www.fuzhouairport.com
传真:0591-28014019
邮箱:myc@iport.com.cn
五、本招标通知作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候机楼商业项目招标书》(二○一二年五月)的补充。前述招标书与本招标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通知为准;前述招标书与本招标通知没有冲突的部分,仍按前述招标书执行。
此通知。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