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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双流机场净空区放飞无人机 被行政拘留7日



2017-04-23   作者:  来源:四川观察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4月23日中午12时许,成都青羊公安接群众举报,有人在通惠门路3号锦城小区内放飞无人机。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操控无人机飞行的林某(男,30岁,福建人)挡获。鉴于林某的行为尚未影响机场航班的正常起降,目前,青羊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青羊区全区域均属于双流机场净空区,希望各单位、组织及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积极发现、规劝、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机场正常的飞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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