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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过检携带烟花鞭炮可不行



2018-02-26   作者:林杰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春节期间,全国城乡各地均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随着春节的临近,部分旅客因对安检相关规定不了解而携带烟花爆竹乘坐飞机,这种的情况时有发生,2018年2月19日,厦门国际机场t4航站楼,一名旅客随身携带的一盒烟花与鞭炮被安检人员查获。

  2月19号早上,郑先生与妻儿即将乘坐的SC8763航班从厦门飞往重庆。在厦门机场安检E通道内,郑先生的旅行包通过X光机检查时,包内疑似烟花的物品引起了开机员小尉的警觉。在图像上,开机员小尉发现包内物品中有5支细长柱状物品,图像中柱状物中约三分之二的空间分别装有深、浅色的物质附近还有若干绿色点点物质,据开机员小尉的经验分析,深、浅灰色物质极可能是两种火药类物质,若干绿色点点物质很有可能是鞭炮。于是开机员小尉询问旅客是否携带有烟花鞭炮,遂通知开包员小刘对郑先生的行李实施开包检查,打开一看,原来里面分别装着一盒有5支的烟花以及一盒鞭炮,开包员小刘随即将该烟花鞭炮和旅客控制,经过后期询问原来是郑先生的妻子放的,因为小朋友想玩所以郑先生的妻子将烟花和鞭炮放入了郑先生行李包中。随后对其人身和随身携带行李再次检查无其他违禁品,最后报告值班领导,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明确规定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属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厦门机场安检部门提醒准备选择飞机出行的旅客,出行前请检查一下自己的行李物品,尽量不要将有可能危及空防安全的违禁物品带入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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