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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机场:禁止托运“充电宝” 随身携带需留意标识



2018-09-26   作者:李齐卿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充电宝”早已成为不少朋友日常出行的必备利器,中秋节小长假期间,在广州白云机场每天需要开箱包检查的托运行李中,因携带“充电宝”需接受开箱包的接近60%左右,不少旅客的充电宝还存在标识不清、过量,甚至掺沙子的情况。

T2自弃物品收集处.jpg

T2自弃物品收集处

  9月26日早上6点30分左右,在广州白云机场国内B区安检22号通道,安检员在对刘女士的行李检查时发现,刘女士的充电宝有6块电池,竟然有5块电池全是沙子,安检员发现后及时告知刘女士,刘女士在一旁嘀咕到:“难怪它不能充电,有一次在家里充电,电源开关还跳闸了!”刘女士说这是自己前段时间在火车站买的,觉得蛮重的,价格还实惠,没想到竟然是假的,随后,李女士选择了自弃,并感谢安检员的提醒,让自己杜绝了一起安全隐患。

填充沙子的充电宝.jpg
填充沙子的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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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员对旅客行李进行安全检查

  在此,白云安检温馨提醒广大旅客,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①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②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③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充电宝标识小于等于20000mA),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④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⑤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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