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飞机4D位置实现“实时”监控 信息获取不超过15分钟
厦门-深圳-西雅图航路图。
11月22日,厦航例行航空器追踪监控顺利通过局方审定,标志着厦航能够在地面以15分钟或更短的周期获取航空器的4D位置(经度、纬度、高度、时刻),实现在运行区域内对航空器的追踪监控。
航空器追踪监控简称“4D/15”,是指航空承运人以15分钟或更短的周期实施航空器追踪,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在2014年3月马航MH370失联事件的背景之下提出的。民航局为加强我国航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航空安全监控能力,决定在2016年底之前,初步实现我国民航运输飞机的全球追踪监控。
多方协同联动发力,展现“厦航速度”
2016年8月22日,局方下发《航空承运人航空器追踪监控实施指南》,要求航空承运人于2016年12月1日完成局方补充合格审定工作。
9月13日,厦航运行指挥部派人赴上海华东地区管理局参加航空器追踪研讨会,深入了解局方对航空器追踪咨询通告的解读以及对后续工作的具体要求,学习东航前期项目开展经验。随后厦航迅速成立了包含飞行、机务、签派、运标、飞管、航安、信息部等专业团队的项目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10月24日,厦航项目组完成航空器追踪监控补充审定手册文件修订、符合性声明和运行风险评估报告编写等先期准备工作,向局方
提交了航空器追踪监控补充审定的正式申请,并于11月8日获得局方对相关手册文件的批准;11月10日厦航完成航空器追踪监控桌面推演,并于11月11日完成深圳-西雅图的航线验证。
在短短2个月内,厦航依托现有航空器追踪技术,完成了相关程序的建立和完善、手册修订、人员培训、系统改造、航线验证等多项工作,建立了完善的航空器追踪监控系统,并顺利通过局方审定,再次展现“厦航速度”。
三大系统齐升级,飞机监控更精细
此前厦航自主研发的飞行监控图形化系统(简称FM),结合了ACARS(飞机通信寻址与报告)和ADS-B(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的相关数据,能够实现对境内飞机的位置、高度、速度的实时监控。
为满足航空器4D/15追踪能力的要求,厦航分别对ACARS、FOC、FM三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修改ACARS下发位置报逻辑,并实现自动监控和判断功能,确保位置报下发最大时间间隔不超14分钟;FOC和FM系统分别新增了航空器位置自动监控和告警、人工索求位置报、人工录入位置、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多项功能。
经过系统升级,加大了对航空器位置监控的密度,使航空器动态监控更为精细,同时,系统的自动监控、自动索求报文和自动告警等功能,也大幅减轻飞行员和签派员的工作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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