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机场完成气象自动观测设备送检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气象自动观测设备检定工作的通知》(新局发明电(2008)113号)“气象自动观测设备每两年进行一次计量检定”和《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的要求,为确保伊宁机场气象自观设备在检测期内有效,并能够提供可靠真实的数据,7月31日,伊宁机场组织通导人员将气象自动观测设备送往检定中心检测。
此次送检的自动观测传感器包括:温度、湿度、压力、超声风、降水传感器等。拆装前,情报人员提前发布航行通告;拆装后,气象人员启用人工观测场进行观测。伊宁机场严格按时将气象设备送检,重视设备定检校验工作,保证设备能够有效、准确地提供可靠的数据,为旺季的机场运行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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