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服务 > 服务 >> 正文

"珐琅彩大碗"托运毁坏 航空公司称按斤赔偿(图)



2016-03-17   作者:孟潮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破碎的”珐琅彩描金大碗“ 记者 付卫峥 摄

蔡先生参加展览与展览方签订的服务合同附件

航空公司出具的“行李运输事故记录”

  近日,网友蔡先生来到环网向记者反映,3月1日,他从上海乘飞机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飞机落地后发现其托运的行李箱中价值2.6亿元的两件“珐琅彩描金大碗”毁坏成了碎片,航空公司称按照有关规定,只能按1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

  记者看到,蔡先生带来的行李箱中上下放着两件保暖上衣,衣服里裹着已经碎了的大碗。“这是雍正年间的珐琅彩描金大碗,价值2.6亿元,实在太可惜了……”据蔡先生讲述,事情发生后,他立即找到航空公司要说法。该公司工作人员对2件已毁坏的“大碗”进行拍照登记,并出具了一张“行李运输事故记录”,上面写着“古珐琅彩大碗一对儿,价值2.6亿元人民币,摔碎”字样,随后让蔡先生等通知。3月9日,蔡先生致电航空公司询问结果,航空公司称将按1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蔡先生对此结果表示十分不满。

  随后,记者致电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滨海国际机场,工作人员表示,按航空公司规定,易碎物品是不允许托运的,蔡先生并未提前告知行李箱中有贵重易碎物品,他的“珐琅彩描金大碗”将按照1公斤1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

  据了解,民航2006年3月1日实施的164号令——《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中规定,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