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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乘机出游 莫让锂电池“拦了”您的出行路



2016-04-29   作者:刘珊 杜敏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五.一”小长假近在眼前,此刻的您恐怕已是身未动、心已远,出游怎能少了手机、相机、充电宝......您可知道,这些都带有锂电池的物品稍不留意可能就会给您的旅途带来“麻烦”。为此,南航新疆地服部特别准备了携带锂电池乘机的出行小贴士供您参考。

  手机、手提电脑、摄像机等设备中都含有锂电池,此外还有锂电池移动电源(如充电宝)等,当您需要携带这些设备和备用电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以及备用锂电池和充电宝可携带登机,严禁放入托运行李中。

  2、当锂电池额定能量<100WH,可适量携带,放入随身携带行李,无需向航空公司申报;100WH<锂电池额定能量<160WH,每人可携带2块,需向航空公司申报,经批准后可随身携带;锂电池额定能量>160WH,不能随身携带上机。

  3、携带锂电池乘机时,应将其单个隔离包装,并做好防短路保护:如将锂电池放入原零售包装中,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中,以便将电极绝缘。

  4、充电宝属于锂电池移动电源,按锂电池规格及数量进行运输,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5、出于航空运输安全考虑,南航不接受旅客携带或托运以锂电池为动力的电动平衡车。(电动平衡车是指以锂电池为动力,可载人的,单轮或多轮的移动辅助工具,包括但不仅限于:单轮车、电动滑板、风火轮、体感车和平衡车等。)

  了解了以上五点,小编相信您对如何携带锂电池乘机已有所了解,还有一个“小福利”您一定要知道:

  南航新疆分公司特别为携带锂电池的您准备了电池绝缘塑料袋,如有需要您可前往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3航站楼出港厅值班主任柜台免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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