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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华北局向华星通航颁发运行合格证



2013-05-07   作者: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4月27日,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向华彬天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通航)颁发CCAR-91部《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至此,华星通航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圆满完成,标志着公司正式投入运营。

  按华北局授权,北京监管局全面负责此次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审定工作历经5个阶段,即预先申请、正式申请、文件审查、演示验证和合格证的颁发。2012年10月25日接到公司运行合格审定申请,北京局按照CCAR-91部规定并结合公司拟申请的运行种类和特点,于2012年11月9日成立了运行合格审定领导小组和审定工作组,审定工作组涵盖飞行运行、航务管理、适航维修、航空卫生和安全保卫五个专业;在监察员与公司迎审人员充分沟通以及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和手册体系充分了解后,于2012年12月17日召开了运行合格审定正式申请会议,并随后进行了文件审查工作,文审工作历时5天。各专业监察员依据CCAR-91部、CCAR-61部等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从“文文相符”的角度对公司手册体系进行深入审查,共审查公司手册20余部。通过文审,各专业监察员分别向公司各运行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2013年4月,经监察员的复查,确认公司完成相关整改要求;2013年4月26-27日两天,审定组对公司进行基地和航线验证。经验证,证实公司具备相应运行能力后,于27日下午向公司颁发合格证。

  在颁证仪式上,北京监管局对华星通航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公司应以运行合格审定为契机,严格遵守规章要求,细化内部管理规定,不断完善运行体系;二是公司应以颁发合格证作为公司运行和发展的新起点,在日后的实际运营中,要将切实采取措施确保运行安全作为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三是公司应抓住北京地区通航发展的新机遇,不断拓展思路,在满足各项法律规章要求并确保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发挥自身优势,挖掘自身潜力,为华北地区通航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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