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运营 > 管理 >> 正文

香港民航处批准航空公司调低客运燃油附加费



2013-05-27   作者:  来源:新华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香港民航处批准航空公司减客运燃油附加费,新收费有效期为6月1日至6月30日。

  新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200元(港币 下同),长途航班最高为859元,减幅分别为7%及6%,有关附加费是以发出机票日期为准。

  客运燃油附加费是在航油价格出现波动时,帮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的额外经营成本。作为香港的民航当局,民航处按照有关的双边民用航空运输协议,审批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申请。

  香港民航处定期审批航空公司的客运燃油附加费。上一轮的附加费申请是在4月审批。当时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214元,长途航班最高为911元。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