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起 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下调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4年4月4日消息:清明节出游的市民又能得到实惠了,南航销售部门表示,从2014年4月5日(出票日期)起,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下调。其中,销售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60元,下调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20元,标准维持不变;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
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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