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航空4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4年4月5日消息:记者从河北航空获悉,该公司从4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向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向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12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继续实行减半,若个位尾数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数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
河北航空温馨提示广大旅客,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2014年4月5日以前订购机票并已经出票的旅客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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