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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局:行政处罚信息5月起向社会公开



2014-04-24   作者:郭瑛 肖若愚 赵勇奇  来源:中国民航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增加政府透明度,主动将行政执法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是我们强化安全工作的大胆尝试。”近日,民航中南局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5月1日起,中南局将面向社会公开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中南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整体规划,强化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大执法公开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国民航第一个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的地区管理局。

  据了解,4月15日中南局已经正式出台《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对中南局(包括派驻辖区内的各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在中南局政务网站按文书序号统一公布。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信息都可以向社会公开。”该负责人指出,在政务网站公开处罚文书时,除了公开被处罚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及处罚内容等真实信息以外,涉及自然人的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和商业秘密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不予公开。该负责人表示,今后中南局监察员在执法时,会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公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的范围。

  “民航行政执法专业性强,执法种类多,事关安全生产,但是,由于民航业的系统性和关联度较强,在执法过程中难免遭到一些外部因素的干扰,现在主动向社会公开处罚文书,等于把我们行政执法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此制约行政执法权的`寻租行为'。”该负责人如是说。

  据中南局政策法规处提供的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该局共实施行政处罚40起,均得到行政相对人的有效履行,未发生有效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暂行办法》出台前,中南局已连续多年在行业内公开发布《年度行政处罚情况通报》,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处罚的警示教育作用。此次出台《暂行办法》,也是基于该局多年来的实践和社会公众已经对民航法规建立的基本认知,依据《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顺应民航政务公开、加快民航诚信政府建设的水到渠成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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