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机场积极宣传自治区民用机场管理办法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4年5月8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民用机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相关要求,包头机场制定了宣传方案并进行了广泛宣传。
该《办法》经2013年12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在机场规划与建设、安全和运营、安全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旨在加强自治区民用机场管理,保障飞行安全。这是我区颁布的第一部与民航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今后内蒙地区机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月初,包头机场联系广告公司制作了宣传册,向机场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发放,使其深入了解《办法》的内容和精髓,以便日后应用于实际工作当中。同时,为使来往旅客了解《办法》的实施,利用候机楼内的LED屏,滚动播放《办法》的实施及相关内容;在值机柜台、登机口摆放了展架,方便旅客在办理乘机手续和候机、登机时浏览有关内容。此外,利用公司内网向各部门发送了《办法》的电子版,便于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下一步,包头机场将积极与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联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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