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民航局:航班取消或延误补偿需界定责任
日前,英国民航局(CAA)发布了关于航班取消或延误补偿的最新要求。
新要求是根据欧盟委员会关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的指南制定,该指南对航班取消、延误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因航空公司责任导致航班起飞前两个星期内取消或者比计划时间晚到3个小时以上的,航空公司都需要对旅客进行补偿。欧盟委员会指南对航空公司责任和“特殊情况”进行了区分。
CAA规章政策主管Iain Osborne表示:“部分旅客在遇到航班取消或延误时对能否获得赔偿比较困惑,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指南为维护旅客权益提供了支持。我们也希望该指南能够帮助航空公司评估旅客提出的索赔申请,减少旅客获得赔偿的时间以及CAA审核航空公司评估结论的时间。”
“特殊情况”是欧盟关于航班取消或延误法规中的专有名词。当“特殊情况”导致航班取消或延误,那么,航空公司就不需要对旅客进行赔偿,但航空公司仍然需要尽可能为旅客提供帮助。“特殊情况”并不等同于“罕见情况”,只是表明该情况已经超出了航空公司的控制范畴。
航空公司是否需要对旅客进行赔偿主要由两方面因素决定,首先,判断是否属于“特殊情况”,其次,航空公司是否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避免航班取消或延误,意味着如果航空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作为,可能仍需要对旅客进行赔偿。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上一篇:乘客吃完飞机餐后腹泻 称南航应改名难行
- 下一篇:白云机场航服公司开展技能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