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机场航班正常性运行保障标准》正式发布
为了提高呼和浩特机场航班放行正常率,经过近两个月的紧张工作,呼和浩特机场运行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民航局《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民航发〔2013〕88号)和《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局发明电〔2013〕4216号),结合机场航班运行保障实际,安排专人完成了《呼和浩特机场航班正常性运行保障标准》的编写和意见征求工作,5月18日,《标准》正式发布。
根据民航局新版统计办法,运行保障中航空器挡轮档和撤轮档时间成为判断航班是否放行延误的重要时间节点。据此,《标准》编写人员分别以挡轮档和撤轮档时间为基准,设置了航空器座位数在60座以下、61-150座、151-250座和250座以上共4种情况的航班保障时间轴线,利用推算的方式,重新梳理了机务保障、配餐保障、地面服务保障、油料保障、安检监护及廊桥保障这6个航班地面保障环节中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规定了各项工作的到位时间、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编写过程中,运管委办公室在局方规定标准范围内,充分考虑了《标准》与实际工作的符合性,并与相关成员单位多次对接、讨论,力求标准更加切合实际。
《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机场公司航班运行保障各个环节时限和标准的空白,是机场运行精细化管理、杜绝可控航班延误、提高航班正常性的重要举措,为呼和浩特机场航班正常性运行监管提供了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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