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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局开展黑龙江鲲鹏通航经营许可审查



2015-06-24   作者: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网站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应黑龙江鲲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筹)申请,近日,东北局按照《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对该公司筹建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东北局陈友平副局长、黑龙江监管局李相伟局长带领局机关通航处和黑龙江监管局航安办、运输、飞标、航务、维修、机场、空防处参加了审查工作。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减轻行政相对人负担,加快许可审定步伐,探索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运行审定审查新模式,本次审查首次采取经营许可与运行合格联合审查的形式进行。

  首先,审查组赴鲲鹏通航公司办公场所,对公司的办公条件进行了现场检查。随后,审查组与鲲鹏通航公司共同召开了文件审查预备会。会上,东北局通航处和黑龙江监管局飞标处按照规章要求,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审查和运行合格审定文件审查的内容程序进行了说明;鲲鹏通航公司汇报了公司的基本情况、筹建工作完成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李相伟局长对鲲鹏公司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正确认识对待此次经营许可审查和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全面认真配合局方做好审查工作;二是审查结束后要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准备好现场验证飞行工作;三是公司获得运营运行资质后,要加强飞行训练,认真学习公司各类手册,保证安全运行。

  陈友平副局长对审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审查组要依章依规做好审查审定工作,做到有法必依,同时考虑通航与运输的区别,张弛有度;二是审查组要开拓创新,做服务型行业管理团队,做到理念创新、手段创新、服务创新;三是鲲鹏通航公司要与审查组加强合作,多沟通探讨问题,争取尽快达到规章要求,通过经营许可审查和运行合格审定,早日开飞。

  预备会后,审查组审查了鲲鹏通航公司有关文件、证照、协议和手册,与公司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了面谈。经营许可审查组通过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完成了规章要求的25项许可条件审查工作。审查中共发现25个问题,主要涉及股东投资协议书、企业部门及管理人员设置、缺少使用自有资金购置航空器验资证明及部分手册内容需进一步修改等方面。运行合格审定组通过文件审查共发现问题57项,主要涉及运行手册、航空器飞行手册、农林喷洒作业手册、飞行训练大纲等方面。

  审查结束后,双方共同召开审查情况通报会。审查组向鲲鹏通航公司反馈了检查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希望该公司立即按规整改,整改完成情况由黑龙江监管局负责复核。鲲鹏通航公司表示将按照局方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争取早日达到规章要求的标准,获得通航经营许可,通过运行合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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