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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局组织河北平泉通用机场使用许可审定



2015-07-04   作者: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网站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015年6月3日—5日,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组织对河北平泉通用机场(民用部分)进行了使用许可颁证审定。参加审定工作的有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民航北京、天津、河北监管局,平泉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空军平泉场站,平泉通航机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审定组分为飞行区及目视助航组、应急救援组、机场空管组、航空安保组、人员素质调查及航空油料组共5个专业组,按照一类通用机场(非短途运输)、飞行区等级指标2B、消防救援等级3级、最大可使用机型塞斯纳208B、非仪表跑道、无目视助航灯光系统进行审定。通过审定发现,机场在人事管理、与军方的保障协议、审批手续、专业人员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审定组组长华北局王繁平副局长在通报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平泉县政府和平泉通航机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后续整改工作,尽快制定计划,责任落实到人,完成整改后报民航河北监管局复查;二是要求机场加强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和设施设备配备,确保机场能够安全正常运行;三是要求机场创新管理理念,在机场投入使用后,研究探索军民合用通用机场的运行管理模式,使军民航深度融合发展,成为军民合用通用机场的典范。

  平泉机场为空军二级永备机场,位于平泉县城正南,占地面积144万平方米,机场跑道长2400米、宽45米。按照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的原则,平泉县人民政府与北京空军司令部签订了使用平泉机场开展通用航空业务的协议,按照民航标准要求对机场进行了整修完善并委托平泉通航机场管理服务公司负责运行管理。待机场完成整改并取得机场使用许可证后,将成为华北地区第一个军民合用通用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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