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公安从严打击危害民航运输违法行为
近日,依据民航局切实加强民航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首都机场公安分局严格依法处置安检移交类警情,切实保障民航运输秩序和飞行安全。
自8月份以来,首都机场公安分局查处危害民航运输安全和运输秩序的违法行为50余起,包括藏匿或携带打火机火柴、使用伪造或冒用居民身份证、藏匿携带管制刀具、在托运行李中放易燃物品、扰乱机场或机上秩序、损毁公私财物等,这些违法行为人都被中止行程接受调查,并且受到了1000-5000元罚款、5日-20日拘留等不同程度的处罚。首都机场公安分局表示,对各类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
危害民航运输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种类及处置法律依据:
1.藏匿或者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和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给予5000元以下罚款处罚,对有扰乱安检现场秩序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2.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下拘留。
3.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枪支弹药进入机场等公共场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提示广大乘客,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值机、安检时,不要随身携带或托运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弹药、仿真枪、超量或标识不清的充电宝等物品;在乘机过程中,不要做出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对于上述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依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违法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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