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飞行员休息时间与执勤时间之争
在过去的几年里,为了杜绝飞行员疲劳问题,美国、欧盟和其他地区的民航监管部门已经提高了对飞行员执勤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要求。加拿大一直在努力采取类似的措施,但是争论不断。
加拿大交通部曾表示,加拿大现行的飞行员休息条例比其他许多国家的条例更宽松。该国不限制飞行员每周或每月的最长执勤时间,只将年度飞行小时数限制在1200小时以内,将每天最长执勤时间限制在14小时以内。
在国际民航组织(ICAO)2009年制定新标准后,澳大利亚、印度、美国、欧洲等国家及地区的民航管理机构提高了对飞行员执勤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要求。根据ICAO的文件,这些新标准要求成员国确保飞行员执勤时间和休息时间能反映有关飞行疲劳的最新研究成果。
如今,许多民航监管机构会根据飞行员执勤的起始时间来决定其每日最长执勤时间。如果飞行员深夜或很早就开始执勤,其每日最长执勤时间显然将更短。
2010年,加拿大监管部门组织了一个工作小组来研究飞行员执勤时间和飞行疲劳问题,有意修改加拿大的有关条例。该工作小组在2012年8月发布了结果报告,并建议作出一些改变,使加拿大监管部门的条例与美国联邦航空局和欧洲航空安全局的条例保持一致。但是,主要代表小型航空公司利益的加拿大空运协会董事长约翰·麦肯纳说,这个工作小组从一开始就引发了争议。
尽管遭到了业界的反对,但加拿大交通部还是在2014年公布了修正提案。根据执勤开始时间的不同和所飞航段的数量,修正提案将飞行员每天的执勤时间限制在9小时~13小时。同时,它将每周的执勤时间限制在60小时以内,将28天的执勤时间限制在190小时以内,并将年度飞行小时的上限从1200小时减少到1000小时。该提案还要求飞行员在每次执勤后要有10小时的休息时间,而现行的条例仅要求保证其有8小时的睡眠。
麦肯纳说,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工作小组的建议。他预计,修正提案将导致部分航空公司的成本增长30%。他说,加拿大北部地区的航空公司如北部航空非常反对修正提案。“这些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在最不利的地形条件下执飞最不赚钱的航班,执勤时间很容易变长。他们坚决反对修正提案”。
当然,不是每家航空公司都反对实施更严格的休息时间和执勤时间规定。加拿大航空及旗下低成本子公司Rouge航空对修正提案完全支持。但是,加拿大航空表示,与干线飞行员签署的合同已经包括了休息时间和执勤时间条款。如果修正提案得以实施,其对加拿大航空的影响较小,但对Rouge航空的影响就比较大。
面对业内的分歧,加拿大监管部门于今年8月公布了“意向通知”,建议修正提案先适用于大型航空公司。这似乎是一种让步。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上一篇:李家祥赴深圳前海自贸区开展专题调研
- 下一篇:通辽机场召开除冰雪管理委员会协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