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议价出租车司机被“炒鱿鱼”
10月29日,记者从乌市客运统管办获悉,此前本网报道的机场出租车执法人员怒骂乘客并扬言“单挑”一事有了调查和处理结果:事发原因为乘客与机场出租车司机议价。议价的出租车驾驶员被禁止从事出租车工作,该出租车承包人也被解除出租车承包合同,其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也受到降级处理。
10月18日18时30分,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2航站楼拉载乘客时,与一名乘客议价,乘客对此不满,欲搭乘另一辆出租车时,与现场出租车营运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并受到该执法人员的言语威胁并要“单挑”乘客。目前,骂人且要“单挑”乘客的机场执法人员遭停职处理。
昨日,乌市城市客运统管办对外公布,经过调查,10月18日18时30分,新疆二道桥文化旅游出租汽车公司新AT8386驾驶员王永东在飞机场T2航站楼拉载乘客颜先生时,与乘客议价,颜先生对此不满,与现场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且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经查,新AT8386号出租车承包人白生文违反行业法规,将车辆交给未办理从业注册手续的驾驶员王永东驾驶,造成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根据《乌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乌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所属企业、车辆承包人及驾驶员做出处理,其中,新疆二道桥文化旅游出租汽车公司(以下简称二道桥出租公司)疏于教育,管理松懈,造成驾驶员自觉遵纪守法意识不强,为此,在2015年城市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评定中予以降级,并按行业法规予以3000元罚款。
同时,二道桥出租公司解除白生文新AT8386出租车承包合同。对驾驶员王永东议价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200元罚款,并列入城市客运出租行业不良记录名单,今后不得从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工作。
“当事人的行为给乌市城市客运造成恶劣影响,我们将以实际行动挽回不良影响,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快捷的乘车环境。”乌市城市客运统管办有关负责人说,出租公司在管理过程中,疏于教育,造成驾驶员自觉遵纪守法意识不强。
“处罚通知下来后,全公司的人心情都很沉重,一降级就等于我们这一年的辛苦都白费了,但这对我们来说也是警示。我们马上会召集全公司970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培养大家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争取明年以优秀的成绩回馈市民。”二道桥出租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对于涉事驾驶员和出租车承包人的处罚规定,该公司是非常支持的,“承包人在对方没有从业资格的情况下就让他驾驶出租车,这种行为我们也是不能容忍的,就算行业主管部门不处理,我们也会处理,这次对我们公司来说既是处罚,其实也是一次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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