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协再次降低会费标准
日前召开的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航协会费标准、缴纳程序及管理办法》(修订案),再次降低会费标准,同时审议通过了《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分会会费缴纳和管理办法》(修订案)。这两个办法的修订案,都对严格会费收缴和管理作出了相关规定。
据介绍,2013年11月,中国航协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降低会费标准,将航空公司按货运运量计算的会费标准下调40%;对大型运输航空公司设置了会费收缴上限。时隔两年,中国航协再次将航空公司按货运运量计算的会费标准下调33.3%,延续大型航空运输企业会员会费上限,在4年内保持不变。
自2013年降低会费标准以来,中国航协两年为会员单位减少会费支出551万元。本次降低会费标准,将从2015年开始执行,4年内预计使航空公司少缴会费1000万元以上。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分会会费缴纳和管理办法》(修订案)根据会员规模实行差异会费,使会费收取更加公平合理;引入会费免缴奖励机制,促进会员自觉遵守章程,加强市场自律。
近年来,中国航协通过多种方式为销售代理会员单位减负。自2013年起取消航空销售代理企业年检及收费,累计为销代企业会员减少年检费用600万元;自2015年4月起,销售代理资质认可各项业务收费标准统一合并为只收取证书工本费,可为代理企业减少开支609万元。
在降费减负的同时,两个办法都强化了会费管理,使会费收缴规范化和制度化,新增对欠缴会费的单位追缴滞纳金、劝退会和除名处理等约束性和强制性条款。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上一篇:阿克苏机场地面服务部开展技能大比武
- 下一篇:民航大连监管局检查初雪现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