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到下榻饭店收800元 酒店柜台被处停业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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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执法总队近日与浦东机场航站区管理部联勤联动,共同取缔了一家内部管理混乱、高价宰客的租赁柜台。
市交通执法总队驻守浦东机场的三支队,日前接到英籍华人马老先生的投诉,反映其在浦东机场T2航站楼到达层出口处,遭到一名穿着类似机场柜台统一制服男子的推销,说是其有优惠的电话卡和送客至酒店的服务。随后,马老先生买了300元的电话卡,并乘坐该男子提供的车辆从浦东机场至海鸥饭店,又花费了650元车费(经测定,出租车参考车费140元左右)。
执法人员根据马老先生提供的信息组织展开调查,在调阅查看了大量浦东机场候机楼到达层的录像后,最终锁定该男子为上海富建酒店租赁柜台的员工。随后执法人员与机场航站区管理部工作人员,对该柜台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调查。最终,该酒店负责人在机场航站区管理部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的陪同下,来到马老先生下榻酒店登门道歉,并将收取的950元费用悉数退还。机场航站区管理部则对富建酒店违反《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站楼柜台租赁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责令该酒店柜台停业15天。
近日,三支队执法人员在浦东机场T2出发层对一辆车牌号为沪DY5***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辆上有两名外籍乘客,又是通过富建酒店租赁柜台的工作人员安排上车的,从浦东机场至南京东路的和平饭店,收取车费800元。经查,沪DY5***车辆是由该酒店向汽车租赁公司承租后,用于进行收费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承租人不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富建酒店租赁柜台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结果书面告知浦东机场航站区管理部。浦东机场航站区管理部回复函告知,依照《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站楼柜台租赁合同》相关条款,航站区管理部决定提前终止与上海富建酒店有限公司的柜台租赁合同。
据了解,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总队还将联合机场航站区管理部,积极研究开辟公共交通信息和宣传服务,航站区管理部将把总队提供的相关公共交通信息和宣传材料(包括本市出租车计费标准,至酒店、交通枢纽、商圈及景点的里程及车费参考等),制作成二维码并在航站楼内设置扫码点,供旅客扫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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