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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修订《中国民用航空ADS-B实施规划》



2016-01-08   作者: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使中国民航ADS-B实施工作更加贴近实际应用需求,日前,民航局对2012年公布的《中国民用航空ADS-B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中的ADS-B具体实施阶段,航路、航线及机场ADS-B监视运行实施计划和通用航空实施规划等内容进行了修订与调整。

  根据修订后的《实施规划》,ADS-B的具体实施阶段将根据全国ADS-B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批复与实施进展情况调整,使之能够更加贴近运行实际与项目实施需求;在ADS-B的实施计划表方面,修订后的《实施规划》结合空域总体规划,对航路、航线及机场ADS-B监视运行实施计划进行了梳理与调整,制定出了详细的实施计划表,为各航空公司制定机载设备加改装计划提供了更加翔实的参考;在通用航空的ADS-B应用方面,修订后的《实施规划》结合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有关工作进展与系统工程项目批复内容,对通用航空实施规划内容进行了修订与调整,以更好地支撑通用航空监视服务的技术需求。

  2012年公布的《实施规划》是指导全国民航ADS-B实施的纲领性文件,该规划明确了ADS-B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阶段规划与技术方案,提出了ADS-B建设与运行维护的政策措施,旨在为ADS-B建设与应用提供指南,以推动ADS-B技术在我国的全面应用,促进民航持续安全与科学发展。此次修订主要依据ADS-B技术发展现状、国际民航组织的最新要求和工程项目的实施需求等。修订后的《实施规划》将更好地指导全国ADS-B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更加符合ADS-B技术的发展规律与趋势,使中国民航ADS-B实施工作更加贴近实际应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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