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机场口岸2015年截获旅客违法携带燕窝822批次
2015年,福州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截获旅客违法携带燕窝822批次、757.76千克,分别比增289.60%和156.30%,货值达近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为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物品。除燕窝外,福州机场口岸截获较为频繁的禁止携带入境物还有新鲜水果、新鲜蔬菜、蛋及其制品、(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以及水生动物产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携带违禁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最高可罚款5000元人民币。福州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温馨提醒广大民众,年关将至,如有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的,应事先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切勿携带或邮寄各类禁止入境物。更多详情请登录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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