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运营 > 管理 >> 正文

国务院正式批复 同意宁波航空口岸开展落地签



2016-02-21   作者:王佳   来源:宁波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宁波市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这意味着宁波对外开放的空中门户进一步打开,宁波与世界的联系将更加密切。

  “口岸落地签证权属于中央事权,申请有一定的门槛,这次能落地宁波,与多年来宁波国际化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宁波市外办主任孔玮玮说。

  那么,宁波的申请“底气”在哪?数字佐证:2015年,宁波自营进出口连续三年超1000亿美元,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三位。截至去年底,宁波市累计设立外商投资项目1.5万余个,总投资额近1400亿美元,累计批准境外企业和机构超过2000家,分布在全球112个国家和地区。

  随着对外经贸交流的不断扩大,境外客商、企业外方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往来宁波日趋频繁。在宁波实现口岸签证,能够为外企人员短期来甬提供更多便利,有利于提升宁波及周边城市对外开放优势,推动开放型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实行口岸签证的利好,将直接助推宁波建设港口经济圈,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助推宁波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之都,打造一流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助推宁波加速营造国际化软环境,推进区域性航空枢纽港建设。也为宁波市下一步申请对部分外国人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奠定了基础。

  对于宁波企业来说,利好也不少。孔玮玮说,比如节省商业成本,在口岸签证权“落地”宁波之前,宁波人接待外商,往往要到上海等地接机,今后在“家门口”便可完成。

  【新闻注解】

  口岸落地签证权属于中央事权。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公安部授权,在外国人入境的对外开放口岸设立签证机关,为抵达口岸的外国人直接签发入境、过境签证。外国人因紧急事由来华,而来不及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时,可持邀请函电及有关材料在入境口岸申办签证。

责编:xwxw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