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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机场公安局:管理创新大步迈进



2016-04-07   作者: 李慧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机场公安分局作为民航机场一个重要的部门,在机场运输生产过程中发挥着创建良好治安环境的作用。现行机场公安人员的管理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机场公安隶属于地方政府公安部门,由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其公安民警管理及发展根据国家规定执行;另一类是机场公司隶属于机场公司,是机场公司的一个下属单位,其公安民警管理及发展是由机场公司自行制定。呼和浩特机场公安分局隶属于呼和浩特机场公司,由呼和浩特机场公司自行管理,作为机场公司的一个重要的下属部门,如何做好机场公安管理,打造公安民警专业管理队伍,充分发挥机场公安治安维稳的作用,也是呼和浩特机场公司摆在面前的不可忽视的课题。

  游离于机场竞聘管理下的公安民警的发展

  机场公安分局不论是在民航内蒙古机场公安局运营之前,还是在分设后隶属于呼和浩特机场的一个下属部门,其用人管理一直是参照我国地方公安的用人选拔机制,有自己的一条管理发展通道,大体上是实行任命制。而机场公司近几年实行的管理制度是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管理下的竞聘制度体系,也有一条较为成熟的用人管理发展通道。

  可以说,公安分局执行的任命制,前几年,在机场公安基层管理岗位队伍建设过程中,也确实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公安组建了一批德才兼备的管理队伍。但是,随着机场公司的发展,这种任命的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需要,特别是跟不上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因为公安分局隶属于机场公司,属于机场公司的一个单位。但又执行自己的一套用人管理,没有整合到集团公司管理发展通道,没有执行后备入库、竞聘上岗这样的管理,所以无法参与到内蒙机场集团这个大的发展平台上来,导致整个发展平台非常小,再加上管理岗位又有限,所以这就大大的限制了干警的发展,严重挫伤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也使得其他一部分优秀的人才无法得到重用,从长远看,是完全不利于公安整体的发展。

  但因种种原因,一直以来,公安分局的用人管理没有统一到集团公司的管理发展轨道上来。

  步入正轨,将“聘任制”引入机场公安分局

  近年来,呼和浩特机场公司针对公安民警管理的探索,也一直没有停止过。经过近几年不断的分析、参照、对比总结等,机场公司最终决定打破公安分局这种封闭的用人制度,尝试引入竞争上岗。实现从“领导选人”到“制度选人”,从“任命制”到“聘任制”,通过将公平、公正、公开与平等、竞争、择优相结合的竞争机制引入公安分局的管理中,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收入能多能少的动态管理格局;并通过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将善学习、会管理、懂业务的优秀人才引进管理人员队伍中来,为他们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也为今后的管理队伍积累探索经验。最终,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2015年,呼和浩特机场公司组织开展了机场公安分局主管、主管助理管理岗位的竞聘工作,所有在岗管理人员重新起立竞聘,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可以参加竞聘,最终,通过组织公开竞聘工作,有10名人员竞聘到岗位。

  可以说,这是机场公司在公安分局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的改革。

  首先,实施公安管理岗位竞聘,可以实现机场公司统一管理。公安分局原管理岗位序列统一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序列,不再另设发展通道,采用统一管理的方式,实行竞争上岗。目的就在于适应机场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吸纳各方面优秀人才的能力,为机场公司公安保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其次,实施竞争上岗符合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这种选拔方式的整个工作过程,面试答辩、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各个环节,通过各种形式向全体民警宣传,又使这项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大大提高。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竞争,体现了公正、平等的原则,更主要的是可以形成一种正确的导向,在队伍中逐步形成一种良好的风气。

  最后,实行竞争上岗,体现了机场公司确定的对管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有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管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就是要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干得好的及时提拔,确实不称职的坚决不用的思路。概括地说,就是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打破公安管理人员终身制和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

  打造通道,铺设公安分局民警专业管理发展通道

  竞聘制的引入,解决了公安分局主管、主管助理管理岗位的到位问题,紧接着,由于主管、主管助理管理岗位数量有限,广大公安分局民警人员发展通道问题又摆在机场公司公司的面前。

  此前,广大公安民警的发展通道,仍然是参照地方公安,执行地方警员职务序列晋升制度体系。由于,将公安管理引入到集团公司统一的发展轨道上,广大民警原有警员职务发展通道已经不可行。又由于公安民警岗位性质的特殊性,也无法执行集团公司操作、技术这两条已经较为成熟的发展通道。所以这导致出现了其他民警发展的通道仅限于竞聘现有管理岗位的现象,由于主管、主管助理管理岗位数量有限,公干民警人员众多,因此唯一的晋升发展通道形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如果现有管理岗位无空缺以及现有在岗人员无晋升,则晋升通道在短期内将会封闭,不会形成畅通的人才发展机制。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进一步拓宽机场公安分局人员发展空间,稳定公安干警人员队伍,机场公司认真研读了集团公司现有的专业管理岗位的聘任办法,调研了公安民警历史的晋升发展,充分结合公安民警岗位特色,制定了符合机场公司管理下的公安民警专业管理岗位发展通道竞聘办法。

  办法的主要的特点一是将公安普通民警的发展纳入到机场公司管理体制轨道;二是办法中民警的主要发展通道结合了集团公司专业管理岗位管理的相关办法,并采纳了国家对于公安民警警员职务序列的设置办法,在具体相关岗位的数量设置上,与机场公司其他部门相关专业技术进行了对比平衡;三是将公安民警专业管理通道与现有机场公司的后备人才发展通道两条通道横向打通,让公安民警的发展通道纳入到整个机场公司这个大的平台上。

  机场公司在出台了公安民警专业管理办法后,根据办法组织首次开展了公安分局民警专业管理岗位竞聘工作,通过竞聘,共有18名公安民警竞聘到岗。

  后序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机场公司经历了认真梳理、制定方案、不断调整、宣讲、执行的过程。机场公安分局民警也经历了抵触、接触、逐步理解、欢迎的阶段。从整体上看,机场公司通过引入“竞聘上岗制”、“打通公安专业管理岗位”后,提高了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公安民警整体的活力,在公安队伍整体建设,稳定公安民警队伍方面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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