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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举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区管理规定听证会



2016-05-10   作者:刘怡斌  来源:红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今天上午,湖南省经信委会同民航湖南监管局召开《湖南省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区管理规定》听证会。来自省内各有关企业、律师、专家及社会公众代表20余人参加会议。

  近年来,随着湖南经济社会和民航事业的快速发展,机场运行日益繁忙,机场内环境、机场飞行区域及周边环境和航空无线电台(站)使用环境都发生了变化,航空专用频率受外来信号干扰的情况日趋严重,导致民航运行安全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已严重影响飞行安全。对民航电磁环境进行重点保护,已迫在眉睫。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省经信委会同民航湖南监管局起草了《湖南省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区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湖南省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管理,保护湖南省民用机场及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证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和飞行安全,切实维护公众利益。

  《规定(征求意见稿)》共分4章21条,对湖南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区的划定、管理和保护都进行了具体规定。

  听证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省经信委无线电管理处处长田振和介绍了《湖南省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20余名听证代表以姓氏笔画为序,依次进行发言陈述;在发言陈述阶段结束之后,省经信委、民航湖南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及法律专家等对代表们所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初步的回应和说明;最后由各位代表自由发言和辩论。

  省经信委巡视员钟志慧表示,将认真汇总研究听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定(征求意见稿)》,着力推动下步工作,为湖南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民航湖南监管局副局长刘波出席听证会,省政府法制办副处长夏唐凯到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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