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场集团与餐饮公司续签委托管理合同
1月10日,内蒙古机场集团与餐饮公司举行了委托管理和经营租赁合同签约仪式。此次内蒙古机场集团与餐饮公司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是落实首都机场集团《专业化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的重要举措。
与餐饮公司续签合同
签约仪式前,内蒙古机场集团总经理邱蕴琦、副总经理张军与首都机场餐饮公司总经理郝玲、副总经理袁泽青会谈,就如何提升呼和浩特机场餐饮资源价值和服务品质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约定将持续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呼和浩特机场商业实现新发展。随后,双方进行了签约仪式。
新一轮的餐饮委托管理和经营租赁合同期为五年,委托管理收入与原合同相比平均增长29%。按照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首都机场餐饮公司以实现呼和浩特机场餐饮资源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双方在资源管理、招商管理、经营过程控制、效益分配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约定。两家专业公司也将利用首都机场经营理念和创新管理等优势,并发挥杠杆作用,引进更多一线品牌,继续做好呼和浩特机场的商业开发工作,切实提升呼和浩特机场的效益和服务水平,并适时开拓支线机场的相关业务。
当日,内蒙古机场集团与商贸公司也续签了合同。
内蒙古机场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呼和浩特分公司以及两家专业化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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