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航空:顺利通过CCAR-121-R5审定
6月28日,瑞丽航空获得了《关于瑞丽航空有限公司正式实施CCAR -121 -R5 运行》(云监局发明电〔2019〕211号)的批复,同意瑞丽航空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CCAR121-R5运行,这标志着瑞丽航空从公司组织架构、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资质,到业务运行、系统建设等方面,均全面具备按《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第五次修订版即R5)运行的能力。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以下简称CCAR-121-R5),是民航强化改革创新,对标国际标准,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民航可持续发展、高标准严要求、最新修订的民航规章,是国内航空公司日常运营实践的基本依据文件,在飞行运行安全、飞机适航程序等方面为航空公司提供了最为规范的运行标准。
瑞丽航空作为云南省首家本土航空公司,积极主动向民航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申请开展R5审定。为保证审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公司的统一部署下,由公司运行副总牵头,于2018年5月成立了审定工作组。在经历了预先申请、正式申请、文件审查和演示验证四个阶段的审定后,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及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资质满足规章要求,公司手册齐全,内容符合CCAR- 121 -R5 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符合规章要求的管理体系,顺利通过了R5审定。
同时,公司信息技术部专门成立了研发项目组,从前期与相关部门联系,重点对CCAR-121-R5的规章要求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解读。而后投入了18个人/月,历时半年时间,完成了公司AOC、排班系统和飞行准备系统的升级改造。
改造后的相关系统,实现了人员排班发布、调配的过程中,对违反规范要求的情况,予以提示并强制不允许生效;在航班运行过程中,对因延误导致可能违反规范要求的情况,予以实时预警,有效监控和避免违规情况发生;在人员疲劳管理方面,能做到提前预警,降低了因机组成员疲劳产生的飞行安全风险;在人员资质管理方面,进一步升级了排班发布时人员资质校验功能,杜绝违规情况的发生。
瑞丽航空自成立以来,信息技术研发及应用一直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此次通过自主研发满足CCAR-121-R5运行要求的AOC、排班系统和飞行准备系统顺利升级并投入运行,是瑞丽航空积极响应民航局号召、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成果。瑞丽航空将继续努力创新,借助信息化、数字化的信息系统,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运行水平,为民航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上一篇:祥鹏航空举办2019年“祥云携手·羽林共舞”羽毛球比赛
- 下一篇:返回列表